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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《大明律》首次颁行天下

01-09栏目:历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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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74年1月6日——明朝《大明律》首次颁行天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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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大明律》,是中国明朝明代法令条例,由开国皇帝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。

  《大明律》共分30卷,篇目有名例一卷,包括五刑(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)、十恶(谋反、谋\大逆、谋叛、恶逆、不道、大不敬、不孝、不睦、不义、内乱)、八议(议亲、议故、议功、议贤、议能、议贵、议宾),以及吏律二卷、户律七卷、礼律二卷、兵律五卷、刑律十一卷、工律二卷,共460条。这种以六部分作六律总目的编排方式,是承《元典章》而来的,与《唐律》面目已不尽相同,在内容上也较《唐律》有许多变更。又增加了「奸党」一条,这是前代所没有的。在量刑上大抵是罪轻者更为减轻,罪重者更为加重。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,后者主要指对谋反、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。不准「奸党」「交结近侍官员」,「上言大臣德政」等,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、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。

  在刑法上,《大明律》渊源于《唐律》,以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为五刑,即所谓正刑,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、斩、绞、迁徙、充军、枷号、刺字、论赎、凌迟、枭首、戮尸等,有的承自前代,有的为明代所创。所谓廷杖就是朱元璋开始实行的,其它大明律未规定的酷法漤刑也层出不穷。至于锦衣卫的「诏狱」杀人最惨,为害最甚。其后又有东厂、西厂、内厂相继设立,酷刑峻法,愈演愈烈,直到明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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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施 艳色天下重,西施宁久微? 朝为越溪女,暮作吴宫妃。 ----王维 生平: 西施,原名施夷光,出生于春秋末越国苎萝(今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苎萝地区)。西施天生丽质,禀赋绝伦,相传连皱眉抚胸的病态,亦为邻女所仿,故有东施效颦的典故。

  第1、 西施

  艳色天下重,西施宁久微?

  朝为越溪女,暮作吴宫妃。

  ----王维

  生平:西施,原名施夷光,出生于春秋末越国苎萝(今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苎萝地区)。西施天生丽质,禀赋绝伦,相传连皱眉抚胸的病态,亦为邻女所仿,故有“东施效颦”的典故。时越国称臣于吴国,越王勾践卧薪尝胆,谋复国。在国难当头之际,西施忍辱负重,以身许国,与郑旦一起由越王勾践献给吴王夫差,成为吴王最宠爱的妃子,把吴王迷惑得众叛亲离,无心于国事,为勾践的东山再起起了掩护作用,表现了一个爱国女子的高尚思想情操。后吴国终被勾践所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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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结局:据说范蠡一是喜欢西施的美貌,二是怕勾践像夫差除掉伍子胥一样杀掉自己,就在吴国灭亡后挂印而去,带着西施泛舟西湖而去,后来范蠡成为陶朱公,富甲天下。

  相貌:西施是个浣纱的女子,她在河边浣纱时,清彻的河水映照她俊俏的身影,使他显得更加美丽,这时,鱼儿看见她的倒影,忘记了游水,渐渐地沉到河底。从此,西施这个“沉鱼”的代称流传开来。中国历史中西施是美的化身和代名词。

  上榜理由:中国四大美女之一,自古红颜祸水,美人很少能够善始善终,西施则结局圆满,功德兼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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