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点:大力培育优秀青年企业家队伍
支持工商联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积极探究重大创新项目对接、降地、转化的有效形式;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。
细化、规范行政执法条件。
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,及时高效解决民营经济进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。
加强部门协作。
在建设机制活、产业优、百姓富、生态美的新福建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弘扬闽商正能量,完善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,对审批及服务项目实行减程序、减环节、减要件、压缩时限的“三减一压缩”,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,推动企业家带头依法经营。
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举行兼并重组、债务重整,引导企业家学习先进、对标先进,汲取工商联、企联、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,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,加快转换进展动能,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仔细贯彻执行,加快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、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。
积极营造理解、尊重、保护、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氛围,积极投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、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。
引导企业大力培养、引进具有世界眼光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职业经理人,加快完善各级权责清单,发挥企业家作用,企业家培养、选用、激励、评价体系更加完善,推动项目、资金、人才等回归,同一监管部门每年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。
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、科技领军人才、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,培养100名以上具有国际视野、善于国际化经营治理、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家,提高综合执法效率,支持再次创业,稳定企业家预期,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企业家维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,各级财政应统筹相关资金,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,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,坚决理想信念。
引导企业家积极践行新进展理念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
对处于创业期的青年企业负责人举行针对性培训。
研究制定企业家容错机制和正向激励的具体方法,构建企业命运共同体, 十、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